南水北调工程全面通水8年 向北方调水586亿立方米******
南水北调工程全面通水8年
向北方调水586亿立方米
本报北京12月12日电 (记者潘旭涛)12月12日是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全面通水8周年。8年来,该工程已累计向北方调水586亿立方米,直接受益人口超过1.5亿人,助力沿线42座大中城市优化经济发展格局。
这是记者从水利部了解到的。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于2014年12月12日实现全面通水。截至目前,工程保持安全平稳运行。今年8月,工程全线的155个设计单元工程全部通过水利部完工验收,为下一步工程正式竣工验收奠定了坚实基础。
统计显示,南水北调工程全面通水以来,年调水量已从20多亿立方米升至近100亿立方米。其中,中线所调南水已由规划的辅助水源成为受水区的主力水源,北京城区七成以上供水为南水,天津主城区供水几乎均为南水;东线北延工程的供水范围已扩至河北、天津,提高了受水区供水保障能力。(人民日报海外版)
宁夏:将高龄津贴扩增到8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
中新网银川1月29日电 (记者 杨迪)记者29日从宁夏民政厅获悉,日前,宁夏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完善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提到,自今年1月1日起,宁夏高龄津贴发放范围由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扩大到8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
据介绍,《通知》旨在提高老年人优待水平,推动老年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型发展。《通知》规定,凡持有宁夏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可纳入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制度范围。固定收入包括离退休费和基本养老金等,不含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子女赡养赠予和遗属生活费、优抚对象享受的优待抚恤金等。
《通知》新增了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范围,凡持有宁夏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未享受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的人员(已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高龄补贴待遇人员不重复纳入),均可享受高龄老年人津贴。
《通知》还规定了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为:80-89周岁城市户籍每人每月发放450元,80-89周岁农村户籍每人每月发放270元;90周岁以上城乡户籍每人每月发放500元。新增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为:80-8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100元,9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发放200元。
《通知》介绍,宁夏高龄老年人津贴实行分类分档发放的原则,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进行调整。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标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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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