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跆拳道队:压力中求变******
东京奥运会上,中国跆拳道队仅获得一枚铜牌,经历了无比苦涩的艰难时刻。
刚刚过去的2022年,中国跆拳道队在压力下求变、在低谷中奋起,全年在国际赛事中收获36枚金牌、27枚银牌、33枚铜牌,一批优秀的新生代队员在大赛中崭露头角。
面对2024年巴黎奥运会,中国跆拳道队正争分夺秒、马不停蹄地备战集训。
去年成绩达预期
“跆拳道这个项目有其特殊性,上一届奥运会刚结束,下一个奥运周期的积分赛马上开始。”中国跆拳道协会主席、国家跆拳道队主教练管健民说。东京奥运会激发了整个国家队的决心,一定要在国际大赛中证明自己。
自去年5月以来,中国跆拳道队总共参加了10余站国际赛事,包括世界跆拳道大奖赛总决赛、世锦赛及亚锦赛等重磅赛事。去年12月,在沙特阿拉伯利雅得举行的大奖赛总决赛上,中国选手骆宗诗和张梦宇获得1金1银。2022年,中国队共收获36枚金牌27枚银牌33枚铜牌。
“总体来看,国家队完成了赛前的既定目标。”管健民说,“很多年轻运动员顺利融入国家队,每个级别都有运动员战胜世界冠军、奥运冠军等高手,实现了新突破,积累了比赛经验,增强了信心。”
在管健民看来,刻苦训练取得了理想效果,这是队员在2022赛季国际赛场上成绩优异的重要原因。
一系列佳绩中,骆宗诗表现突出。从东京奥运周期到巴黎奥运周期,她从昔日的陪练逐渐成长为跆拳道队的“领头雁”。24岁的她在过去一个赛季所参加的10站比赛中全部夺冠。在2023年最新一期的奥运积分排名中,骆宗诗在女子57公斤以下级高居榜首。
“这些成绩让我获得了很多奥运积分,这些比赛让我进一步增强了信心,使我在赛场上更自信、从容。”骆宗诗说。
年轻球员露头角
在骆宗诗看来,自己取胜的关键在于发挥了技术优势,而这也是国家队在接下来的训练中着重努力的方向。
1月10日,2023年第一期国家跆拳道队集训在山西体育中心开始。参加集训的38名运动员之中,梁育帅、郭清等不久前也在世锦赛中登上了领奖台。
巴黎奥运会临近,今年的集训对备战奥运新周期至关重要。“集训将狠抓细节,第一是强化体能,第二是强化运动员的特长,第三是提升运动员的优势技术。”管健民介绍了今年集训的3个重点。
管健民介绍,目前国家队很多队员都是00后,“年轻选手有拼劲儿,但比赛中需要发挥优势技术,具备有效得分点。因此培养队员学会运用所擅长的得分技术十分重要。”
骆宗诗、梁育帅等在国际赛场上崭露头角,他们已经成为其他对手研究的目标,在今后的比赛中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不过,我觉得这也是一种动力,督促自己不断刻苦训练、取得进步。”骆宗诗说。
管健民说:“新的一年,希望队员从心理素质到适应赛场环境,再到运用技术控制对手等方面都取得大的提升。”
全力以赴争“门票”
根据巴黎奥运会跆拳道项目的参赛资格获取规则,8个级别中每个级别的奥运积分前5名将为各自国家(地区)奥委会获得1个参赛席位。目前,除了骆宗诗在女子57公斤以下级中具有较大优势外,中国队选手当中只有男子58公斤以下级的梁育帅和女子49公斤以下级的郭清位列前10。
管健民表示,进入巴黎奥运周期,年轻队员需要从零开始追赶其他国家(地区)奥委会运动员的奥运积分,刚开始的差距会比较大,“因此对年轻队员来说,更需要争分夺秒。”
可喜的是,在2022年的比赛中,一些国家队队员已经在各自级别中迎头赶上,张梦宇、左菊、孟明宽、宋兆祥等目前都已达到前20名左右的位置。能否在积分榜上更进一步,取决于他们在2023赛季的发挥。
管健民列出了今年国家队即将参加的重点赛事,除3站世界跆拳道大奖赛分站赛和1站总决赛外,世锦赛还将于5月底到6月初在阿塞拜疆巴库举行,比赛将产生大量的奥运积分。此外,今年还将有两站世界跆拳道大满贯赛事在江苏无锡进行,大满贯赛事总成绩第一名同样可以获得1张巴黎奥运会的入场券。因此,2023年共有7场重要赛事等待国家跆拳道队队员发起冲击。
“留给我们的时间很短,希望在2023年更上一层楼,中国跆拳道队会全力以赴。”管健民说。
《人民日报海外版》2023年1月18日第09版
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专家解析女子因已婚被辞事件******
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 专家解析“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事件
采访背景
1月12日,一则“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的消息冲上热搜。据报道,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第一天上班,填完资料,正在了解公司的相关介绍和日常的工作职责时,突然被人事叫到办公室通知辞退事宜,理由是“王女士已婚,后期会要孩子”。
王女士称,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自己很生气。事情曝光后,不少网友对涉事企业明目张胆歧视女性就业的行为感到愤怒,纷纷呼吁加大执法力度、优化就业环境,消除女性就业歧视。
歧视女性就业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应该如何加强治理解决职场歧视问题?记者为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刚办完入职手续就被公司辞退了!令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颇为不解的是,招聘时她已经告知企业自己“已婚”,面对人事时又明确说自己近期没有备孕的打算,但依然难逃被辞退的结局。
王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女性就业歧视长期存在:女子怀孕7个月被公司告知“没产假”并被辞退;有酒店要求女员工“怀孕就主动辞职”;一女员工因怀上二胎遭公司解雇……
这不仅是对女性的职场性别歧视,更是对劳动法律的漠视。
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看来,这种以性别或者婚否为由排除录用、提高录用条件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显然构成了就业歧视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
王女士被辞一事曝光后,很多网友表示,女性在职场上被歧视的事情数不胜数。有女网友说,自己在面试时会被问到“结婚了吗”“准备生孩子吗”,甚至有企业人事直言已婚未育是劣势。
对于一些企业不愿找已婚未孕或正在备孕的员工这一问题,上海市某公司人事告诉记者,原因很简单,就是怕影响工作,进而影响企业效益。女职工产假相当于带薪休假,而且有了孩子后可能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但为何在现实生活中,职场性别歧视依然屡见不鲜、屡禁不止?
受访专家认为,这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除了观念、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因素外,也有法律制度方面的因素。
北京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杨保全认为,女性在就业过程中所遭受的歧视往往不是以明显直接的方式存在的,而是以不易察觉的隐蔽方式,甚至是“披着合法的外衣”,女性所遭遇的歧视从应聘、工作、晋升、薪酬福利到退休,贯穿整个就业过程。对用人单位来说,规避法律法规的具体操作办法有很多,违法成本低。
在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彬看来,劳动者维权成本高,我国反就业歧视的相关立法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容易出现受理难、审理难等困境,对劳动者的举证责任要求也比较高,导致维权难度大。同时,有关主管部门在就业歧视问题上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例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还没有将就业歧视明确纳入到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中去。
“现有的法律并没有完全平衡好用人单位、女职工以及国家之间的利益。招聘女职工,对用人单位来说,可能加重用工成本,又没有相关分担机制,用人单位必然会排斥女职工的录用。比如,目前奖励产假期间的工资在很多地方都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一些地方规定男性享有的陪产假可以‘转让’给配偶享有等。”沈建峰说。
女性职场权益,如何才能有效保障?
沈建峰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之后,进一步明确了构成就业歧视的行为,明确了对妇女的就业歧视等可以由人社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从而强化了对性别歧视的治理。此外,女职工遭遇就业歧视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处理。
杨保全说,为更加有效地保护女性就业平等权,妇女权益保障法将就业性别歧视纳入公益诉讼范围。由检察机关提起反就业性别歧视公益诉讼,比个人诉讼提起更具优势。因此,如果劳动者感觉维权难度较大,可以求助检察机关。
“平等就业权兼有人格权益与身份权益的双重属性。就业歧视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形式,对受害人的救济可参考适用侵权法的责任形式。除了需要补偿受害人实际支出的费用和损失以外,还应补偿其丧失工作机会或工作的未来经济损失。对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造成严重损失的,还应当予以惩罚性赔偿。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应当根据损害的情节予以精神损害赔偿,以加大用人单位违法成本,起到规范和约束的作用。”杨保全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沈建峰看来,随着反就业歧视观念的深入人心,目前实践中直接而明确的就业歧视已经比较罕见,很少有用人单位在招聘简章中明确性别要求,也很少有用人单位告诉劳动者不被招聘的原因。目前,隐性的就业歧视比较常见,成为劳动者权益维护的难点和痛点。
对于隐性就业歧视,维权最大的难点在于举证。对此,赵彬建议,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同时,相关部门应该在平等就业的宣导、监督、执法上加大力度,努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杨保全认为,还应健全司法救济机制。劳动关系成立前的招聘阶段,即受到就业性别歧视的受害人如要提起诉讼,根据既有证据规则的规定,需自行收集用人单位的侵权证据,然而,让尚未进入劳动领域的当事人收集用人单位的违法证据,在实践中的难度不仅远远大于劳动纠纷中的当事人,而且很有可能无法做到,使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平等就业权成为空谈。因此,还需构建系统完善的司法程序。
“未来条件成熟时,应进一步完善就业促进法,制定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或者在劳动基准法中增加反就业歧视的规则,明确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合理分配就业歧视的举证责任,优化就业歧视的救济程序。”沈建峰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