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斗鱼在打击网络暴力和侵权行为处理方面的相关数据。
加强平台生态治理的同时,斗鱼也将正向价值观的主动弘扬与传播,置于与平台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报告》显示,过去一年,斗鱼正能量内容开播时长达6.2万小时,直播场次近1.2万场;泛知识类内容直播时长超520万小时,较2021年增长25%。上述直播为用户提供了了解专业科普、社会人文、慈善公益、反诈技能等内容的生动场景,例如斗鱼举办的《鱼你同行温暖新春》系列直播活动,展示了不同领域平凡岗位上的“非凡英雄”,引导网友们关注一线工作者,传递对生活的共鸣与热爱。
2022年,斗鱼正能量内容开播时长达6.2万小时,直播场次近1.2万场。《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共有1000多家政府机构和1500多家官方媒体入驻斗鱼,不间断传递着知识科普、乡村振兴、强国强军等正向选题,为向善向上的网络氛围添砖加瓦。
此外,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纯净健康的平台体验,斗鱼还特别设立了“青少年模式”,并建立了覆盖协议保护、防沉迷机制、打赏限制、时间管控、家长控制、生态净化等领域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全面保护青年群体的身心健康。
积极投身公益事业,释放商业之上的价值
《报告》显示,2022年,斗鱼发起了10余个公益项目,覆盖关爱青少年成长、乡村振兴、非遗文化传承、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主动承担起了企业社会责任,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好评。
第五个中国农民丰收节到来之际,斗鱼联合中国青年报社举办了共青团“青耘中国·秋收硕果”公益直播助农系列活动。在活动中,余霜、Gemini等斗鱼头部主播担任“好物推荐官”,通过直播推广特色农副产品,助力当地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由于该活动反响热烈、意义深远,被评为了共青团“青耘中国·秋收硕果”公益直播的全国示范性场次。
“青耘中国·秋收硕果”公益直播助农系列活动。去年6月,斗鱼在武汉市农业农村局的指导下,携手武汉白鱀豚保护基金会、华为等机构,共同推出了“数字江豚”公益计划。在首期项目中,斗鱼设计上线了6款形态各异、憨态可掬的“数字江豚”藏品,并免费向网友在线发放了12000只“数字江豚”。在第二期项目中,斗鱼主播雨神捐赠了5万元善款,认养了一头编号为“T21F01”的长江江豚。
斗鱼推出“数字江豚”公益计划。2022年世界读书日当天,斗鱼举办了“护苗·鱼阅计划”公益项目,携手旗下深圳DYG电竞战队联合出资66666元,捐建了武汉市江夏区法泗小学鱼阅图书室。斗鱼公益团队邀请专业设计团队设计了宽敞、明亮的图书室布局,捐赠了全套全新的书架、书桌椅等,并精心挑选了2000册高质量书籍,包括经典名著、人文社科、童话故事等多个品类,为孩子们打造了一间“有温度”的图书室,传递了斗鱼对青少年成长的温情关怀。
重视平台科技创新,打造员工友好型雇主品牌
2022年第三季度,斗鱼与腾讯云平台联合打造了基于云游戏技术的"云观赛"场景模式。这一技术构建了一个虚实结合的电竞赛事场馆,能够实现“万人同屏”以及直播间礼物打赏的3D特效,大大提高了内容的互动属性。此外,斗鱼联合NVIDIA、OBS推出了超分辨率增强技术,完成了直播画质的跨越式提升。斗鱼在技术研发方面的持续投入,也持续引领着直播行业的创新发展。
《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斗鱼已累计申请专利3555项,其中发明申请2895项,获得发明授权1757件。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公布的“2022民营企业发明专利500家”榜单中,斗鱼全国排名第28位,位列湖北省民营企业第一。此外,斗鱼还荣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湖北省知识产权示范建设企业”等奖项荣誉。
斗鱼致力于营造开放的职场环境,重视员工的工作幸福感,致力打造“员工友好型”雇主品牌。《报告》显示,斗鱼员工平均年龄为28岁,女性员工数量占比超40%,斗鱼关注员工群体的年轻化与平等化,鼓励释放职场“她力量”。疫情防控期间,斗鱼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了500多个就业与实习岗位,为缓解“史上最难毕业季”的就业形势贡献了一份力量。
2022年,在员工成长方面,“斗鱼学堂”为广大员工提供了丰富且平等的培训机会,全年累计培训时长252小时;在员工福利方面,斗鱼累计举办了超过50项员工福利活动,创造了“充满幸福感”的职场环境,也保证了轻松的工作氛围与蓬勃的组织活力。斗鱼的企业社会实践受到了媒体机构的高度认可,2022年,斗鱼还获得智通财经“最具社会责任上市公司”、南方都市报“社会责任实践创新企业”等多个奖项。
从平台内容生态的高效治理、到社会公益的温情链接,再到科技创新与员工关怀,斗鱼依托自身平台优势,已形成了完善的社会责任履责体系,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媒体、投资者与用户的认可。斗鱼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斗鱼将继续走在合规与公益的前沿,用更具创新性的探索与更果决的投入,履行头部直播平台应当担负的社会责任,继续创造商业之上的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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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