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企业彰显担当 创新发展动力强劲******
文化企业彰显担当 创新发展动力强劲
——第十四届“全国文化企业30强”述评
光明日报记者 鲁元珍
12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文化企业30强”和提名企业名单正式揭晓。这一年来,全国文化企业坚持深耕细作、攻坚克难,尽管面对着内外部环境的复杂变化和新冠疫情的冲击影响,作为中国文化企业“第一方阵”的“30强”企业始终奋进在行业的潮头。它们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用心创作文化精品,坚持改革创新发展,在出版、传媒、影视、动漫、文旅等领域亮出了一张张出色的成绩单。
坚持“双效统一”
彰显社会担当
多年来持续深耕文旅融合发展的华侨城集团,如今已布局了全国近100座城市,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达1668.09亿元,其中文化运营收入1017.48亿元。透过这张闪亮的成绩单,可以看到骨干文化企业出色的市场竞争力。
从数据看,本届“30强”企业总体经济规模进一步壮大,2021年度合计主营业务收入5288亿元、净资产7170亿元、净利润466亿元,主营业务收入和净资产均创历史新高,净资产首次突破7000亿元大关。
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同时,上榜企业在承担文化企业社会责任方面始终走在前列,积极推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促进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彰显了文化企业的使命和担当。近年来,华侨城集团积极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创新“文旅融合+美丽乡村”“产业帮扶+乡村振兴”形态,目前参与建设和运营的特色小镇及美丽乡村近30个,并在全国多地开展湿地保护工程。上海电影集团旗下影院以“三步走工作法”服务老年观众,旗下技术厂完成了8部无障碍版影片制作,铺设完成江浙沪无障碍至爱影厅70个,进一步满足视障人群“看”电影的需求。
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考验,文化企业充分发挥自身力量,在抗疫中彰显责任担当——中原出版传媒面对疫情和洪涝灾害的双重压力,不计成本将学生教材按时送达全省1700万学生手中;曲江文化产业集团先后为22个封控小区提供后勤服务和物资保障,为25个隔离酒店维护设施设备,提供86类物资近6万件,出动“爱心大篷车”供给各类生活物资超10万份;上海世纪出版集团推出数十种疫情防控主题出版物,助力普及新冠疫苗接种相关知识,并向海外输出多种语种版权;华数数字研发“华数温感通智能平台”等产品,助力基层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开辟互动电视“助农专区”,缓解农产品滞销困境。
创新融合发展
新业态不断涌现
创新、改革、转型,是文化企业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面对新技术的迭代更新、人民群众消费需求不断升级的趋势,文化企业积极投身融合发展的大潮,践行着“文化+”战略,在新业态新模式融合发展中取得了新的成绩。
在“30强”企业中,内容出版行业占据了13席。面对数字化时代带来的产业环境变化,出版行业积极探索传统业态与新兴业态融合发展,以内容为核心开发多形态产品,展现自身的创新活力。
《永乐大典》VR版、《美的常识》有声版、《幸福的末可可》融媒体绘本……这些新产品都是中国出版集团践行内容与技术融合发展的成果。在多年来坚持业态创新发展的努力下,集团的融合平台资源集聚效应开始显现,“中华经典古籍库”新增上线资源2.5亿字,新技术应用能力进一步提升。
江西省出版传媒集团已是连续14年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经过多年的创新实践,各业务板块都包含传统业态和新兴业态,实现了发展模式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型,产业结构由单一的出版传媒业态向“一业为主、多元支撑”的复合业态转型。中国工信出版集团推出的《听!国宝在说话》等产品入选2021年度“全国有声读物精品出版工程”。2021年,新兴出版业务收入7034万元,同比增长33.5%,融媒体图书实现业务收入2.3亿元。安徽新华发行集团积极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大力发展文化新业态,新业务收入在文化主业中占比45.7%,其中皖新K12智慧教育云平台被评为全国数字化校园优秀方案。
多年来,出版行业深入践行融合发展理念,不仅实现从单一的传统纸质出版向全媒体、全IP、全产业链转型,还持续不断推出新业态、新产品,成为其保持自身市场竞争力的“密码”,为传统文化企业的转型发展引领了方向。
上榜企业中,还包括上海米哈游、北京蓝色光标等互联网企业和数字企业。面对数字经济发展的新机遇,这些企业走在科技创新的前沿,将技术与创意、文化、内容结合起来,为传统文化插上了科技的翅膀,在模式创新、产品创新、业态创新等方面成为标杆典范,为经济转型升级注入源源不断的新动能。
深耕优质内容
打造文化精品
《我和我的父辈》《悬崖之上》《长津湖》……近两年,一批主旋律题材电影成为“爆款”,赢得口碑与票房的“双丰收”。这背后,离不开一众影视公司的潜心创作和经营。在此次上榜的文化企业中,华策影视、华夏电影、中影集团、上影集团都是影视领域的“排头兵”,他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不断深耕优质内容创作,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作为己任,将一批批优秀的精品力作奉献给广大观众。
中影股份围绕建党百年等各个重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创作生产了《悬崖之上》《峰爆》《我和我的父辈》《穿过寒冬拥抱你》等一系列优秀电影作品,全年累计票房239.60亿元,占同期全国国产影片票房总额的60.01%,市占率比2020年、2019年分别提升了27%和42%。上影集团作为主要出品方出品了《长津湖》《爱情神话》等影视项目,均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沪语电影《爱情神话》更是成为年度“现象级”的高口碑海派精品之作。华夏电影发行有限公司主控宣发的电影《守岛人》作为庆祝建党百年的首部献礼影片,实现票房过亿元。
此外,多题材、多样化的影视内容不仅满足不同人群的观影需求,还成为助力“文化走出去”的重要载体。如华策影视推出了《月光变奏曲》《八零九零》等反映各行各业创新奋斗、精彩逐梦的现实题材剧,以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古装题材剧;《刺杀小说家》多语言版本同步在海外多国热映,票房破10亿元,虚拟拍摄、动作捕捉等数字化拍摄制作技术,有力提升了中国电影工业化的制作水准,成为行业标杆。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4K纪录片《国家公园:野生动物王国》全球发行播出区域覆盖超过100个国家和地区,总触达人次超5亿;百集4K微纪录片《从长安到罗马》累计收视超过2亿人次。
坚守着服务人民的初心和使命,“30强”企业作为文化行业的杰出代表,始终秉承着精品意识,深耕优质内容生产创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一批批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在讲好中国故事、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9日 09版)
刑满释放人员成“励志网红” 到底励了谁的志?******
挤入流量新赛道 刑满释放人员成“励志网红” 到底励了谁的志?
主播王某(化名)把自己的《释放证明书》贴在朋友圈封面上,上面写着他的户籍所在地、犯罪事由和服刑时间。不知从何时起,打开抖音、快手搜索“刑满释放”,便会看到许多自述刑满释放的博主,用短视频或者直播进行分享和创作。
一个新流量赛道悄然出现,运营个人账号的刑满释放人员们共同踩出一条“浪子回头励志网红”的新赛道。
然而,这样的“励志网红”也问题不断。近日,小红书平台账号“天郎哥哥”晒出自己的《释放证明书》并写道“我不会接受别人对我的施舍……重获新生……希望大家关注我”,得到很多网友支持。但很快,有网友发现并曝光其所犯罪行为强迫卖淫罪。该账号也很快搜索不到。
刑满释放人员当主播
有何乱象
有人过往罪行被曝光账号被关闭
上述小红书“天郎哥哥”被曝光其所犯罪行为强迫卖淫罪后,网友纷纷表表示其“不配重新开始”并获得支持和关注,认为“这样的人如果可以做励志网红,真是荒诞至极、令人愤怒”。
与此同时,在微博拥有账号的“寻亲男孩今晚有没有哭”的主播,自述悲惨寻亲经历,称命运坎坷曾误入歧途,进入“社会大学”(即监狱),收获不少同情。在抖音上吸引了12余万粉丝后,“寻亲男孩今晚有没有哭”开始直播带货,用偏贵的定价向女性粉丝卖卫生巾,却被发现、曝光其所犯罪行是强奸罪——他曾持刀强奸不到15岁的女性受害人。消息曝光后,群情激愤,众怒难消,网友纷纷表示“愤怒至极”“不可容忍”。
截至发稿时,记者在两个平台上均已搜索不到上述账号。但如果在多个短视频平台搜索“刑满释放”,会有大量刑满释放人员经营账号跃入眼帘。
有人称没有收入要“养家糊口”
主播成某(化名)的直播往往开始得早,将近凌晨2点才会结束。成某告诉记者,这是一份有付出就有回报的工作,而他现在能找到的其他工作“收入和回报都不成正比”。
事实上,自从有粉丝在直播间告诉王某,某抖音账号主播的刑满释放人员身份是假的,浪子回头是其假人设之后,王某就把自己的《释放证明书》贴了出来。
主播王某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获刑,他告诉记者,他做视频账号,因为不吐不快。“一是为了发泄自己心里的压抑,二是希望别人看到我的事情之后能够遵纪守法,这是我的初衷,监狱里面的生活真是太难了。“
被问及在账号中直播带货是否抱有赚钱的目的,王某是这样回答的:“我现在没有收入,粉丝告诉我可以挂小黄车,别人可以买东西,我肯定不排斥赚钱的机会,就挂了。但也没有为此去讲解商品,我连那些商品都没有。”
成某告诉记者,经营账号全为“养家糊口”,其直播打赏和带货收入有限且不稳定,但“好的时候要比我们这个县城的平均收入高”。
出狱后缺乏一技之长,工作难找
王某告诉记者,出狱后,像开网约车、送快递、送外卖这样的好工作,他都找不到。
同为“刑满释放”主播的成某则对记者表示,刑满释放人员大多学历较低且缺少一技之长,在网约车司机等职业将其拒之门外时,最理想的去处是不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小企业。
“刑满释放”主播王某和成某都表示自己没有签约公司。成某告诉记者,他曾经短暂加入过“工会”——一个帮忙进行策划和推流的组织,需要分成30%左右。“但是我这个类型太冷门了,很多内容他们都不知道,帮不上忙,没多久我就退了。”
成某表示,经历了近10年的服刑,他并非利用刑满释放这一身份,而是因为这是他唯一的创作源泉、了解的内容。在作为刑满释放人员分享之外,成某也曾尝试运营过亲情有关的内容,但反馈平平。2023年1月12日,成某在自己的账号上发布新视频,表示尽管运营视频账号带来了一定的收入,成某还是希望年后去找一份别的工作,如果工作不顺,接下来就要专心做账号。
是谁在关注他们?
记者观看直播、参与粉丝群聊发现,在刑满释放博主的直播间,有大量服刑人员家属问问题、和主播互动并打赏,他们有许多无法从其他渠道解决的困惑,比如该给服刑人员打多少钱,送什么样的衣服是他们需要的。
主播成某在赌场做“小弟”而后因经济犯罪入狱9年有余。一个关注者问成某:“(在服刑的亲友)总说让我不要去,麻烦,我该不该去?”成某回答说:“能去就去,那么说是怕你折腾、怕你花钱、怕你费事,心里肯定是希望你去看他的。”
争论
抛开公平与否,只说社会影响,刑满释放人员很可能会因为无法生活而变成一个更严重的罪犯、走上极端,社会应该对这种犯过罪的人有一定的包容性。
互联网营销师现在正在全面培训并颁发相关资格,以后需要培训和持证上岗。如果不允许有犯罪记录者进入这一行业,对用户价值观的传递和保护将起到一个重要作用。如果有MCN公司以此为流量口,用“刑满释放”做流量去带货,价值观是不对的。
刑满释放人员可当“励志网红”吗?
刑满释放人员可当“励志网红”吗?对此,不同专家说法并不统一。
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陈嘉伟律师对此表示,抛开公平与否,只说社会影响,刑满释放人员很可能会因为无法生活而变成一个更严重的罪犯、走上极端,社会应该对这种犯过罪的人有一定的包容性。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则告诉记者,主播是一个出现在公共领域中的社会形象,其代表的不仅是一个职业,往往更是需要粉丝和打造人设来进行对外表演的特殊职业。
2022年4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中共中央宣传部出版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平台游戏直播管理的通知》。通知提到,一段时间以来,网络直播乱象、青少年沉迷游戏等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亟需采取有力措施予以严格规范。通知要求,严禁违法失德人员利用直播发声出镜。网络直播平台在主播和嘉宾选用上要严格把关,坚持把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艺术水准、社会评价作为选用标准。对政治立场不正确、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的失德失范人员坚决不用。
朱巍表示,“现在对一些公众人物,比如说明星偷逃税、存在私德问题都要予以禁封,那么对网红来讲怎么能出现这种情况?还是要把底线给划好。”
2020年7月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11个新职业,其中互联网营销师下面的“直播销售员”工种成为本次颁布的国家新职业,并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引发关注。
“互联网营销师现在正在全面培训并颁发相关资格,以后需要培训和持证上岗。如果不允许有犯罪记录者进入这一行业,对用户价值观的传递和保护将起到一个重要作用。如果有MCN公司以此为流量口,用‘刑满释放’做流量去带货,价值观是不对的。”朱巍这样说。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邓千秋律师则表示,仅仅因为相关人员以“刑满释放”的标签博眼球而施予红包、打赏等,“公序良俗”原则可能成为认定此种情况下的打赏、发红包等赠予行为无效的理由,但需要具体、成熟的司法实践予以明确,目前还没有见到相关的判例。
而陈嘉伟律师提出,在上述引起网友愤怒的两个案例中,刑满释放人员均是强迫卖淫、强奸等不被社会包容的犯罪事由,有具体的受害者和真切的伤害。
陈嘉伟律师表示,如果刑满释放的强奸犯在直播中暴露被害人的相关个人信息,或者其他损害到被害人名誉的言论、行为,博取流量,被害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停止侵权行为,如果是有公司策划运营,可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在自媒体、直播中还有其他严重侮辱被害人、贬低被害人人格的行为,被害人可以“侮辱罪”提起刑事诉讼。
“针对强奸罪,刑罚是没有剥夺政治权利的。但是如果再犯侮辱罪,侮辱罪的刑罚是可以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那么刑满释放后在附加刑期限内,犯罪人是没有言论自由的。”
互联网审核业内人士:
利用犯罪事实等进行炒作、消费的行为,都属于平台严厉禁止,比如穿囚服直播、讲解监狱内容信息、讲述犯罪过程等行为,都在平台的规则覆盖之内。
专家:直播从业者需重视价值观导向
朱巍对记者表示,“但现在有几十个职业确实是不允许有犯罪记录的人从事,这也是法律的规定。直播相关从业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重视价值观导向。在导向问题上,如果把刑满释放作为一个流量口吸引大家,这肯定有问题。”
记者检索发现,公务员、法官、检察官、法院书记员、人民银行行员、新闻记者、校车驾驶员等职业,针对所有犯罪终身不得从事。而直销员、导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等职业,则是针对特定犯罪(刑罚)终生不能从事。
一位互联网审核业内人士对记者透露,利用犯罪事实等进行炒作、消费的行为,都属于平台严厉禁止,比如穿囚服直播、讲解监狱内容信息、讲述犯罪过程等行为,都在平台的规则覆盖之内。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王辰元 张炎良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